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房地产发展的决策部署,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依据河南省《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精神,经市政府同意,印发《焦作市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焦政办〔2024〕25号),以下简称《若干措施》)。
《若干措施》共16条,从四个方面发力促进房地产市场发展,具体为:
(一)激发市场消费方面。提出开展住房“卖旧买新”补贴、多孩家庭购房补贴,家装厨卫“焕新”补贴、推行二手房带押过户、支持购房家庭子女就近入学、加大对个人住房贷款支持力度等6条措施,主要解决群众购房资金压力大、卖房需要大量过桥资金解押、子女就近入学困难等问题,支持刚需群众的住房需求,使我市房地产市场更有活力。
(二)支持企业发展方面。提出支持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支持发展保障性住房、推行货币化安置政策、合理释放商品房预售监管资金、推动商品房定价市场化等5条措施,主要解决企业资金紧张、融资和周转困难、商品房去化周期较长等问题,以提振企业信心。
(三)提升住房品质方面。提出鼓励高品质住房建设、持续完善项目周边配套设施、推动物业服务标准化等3条措施,主要解决项目品质不高、配套不完善、物业服务水平不高等问题,推动项目品质提升,打造宜居小区环境。
(四)推动转型发展发面。提出严控商品房供应节奏、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等2条措施,主要解决项目无序发展、供需矛盾突出等问题,以推动“人房地钱”有机联动,构建发展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