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有关法律法规,起草有关教育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负责教育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
         (二)研究提出在全市教育系统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统筹全市教育工作的总体布局并负责协调推进和督促落实;管理市委授权范围内的市教育局机关及所属学校领导人员。
         (三)负责全市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拟订全市教育改革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四)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负责统计全市教育经费收支情况;指导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五)负责推进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落实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组织审定基础教育教学的地方性教材和补充教材(读本),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指导全市教育督导工作,组织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负责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工作。 
         (六)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落实中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教学指导文件和教学评估标准;负责中等职业教育教材建设和职业指导工作。
         (七)指导全市高等教育发展与改革,落实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和教学指导文件;会同有关部门承办市属中等职业学校的设置、撤销和更名。
         (八)负责全市教育系统思想政治、意识形态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德育、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劳动教育及国防教育工作;指导全市教育系统落实好党的民族宗教政策;负责教育系统安全稳定与信访工作。
         (九)主管全市教师工作。负责全市中等及以下学校教师资格制度实施;负责全市教育系统的表彰奖励,归口管理教师和教育管理人员继续教育;配合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各级各类学校编制标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内部人事与分配制度改革;指导全市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十)拟订全市各级各类教育招生计划;参与拟订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政策,指导大中专院校开展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
         (十一)负责管理全市教育系统科研工作;指导全市教育系统信息化建设;协调、指导全市高等学校高新技术应用研究与推广、科研成果转化工作。
         (十二)组织指导全市教育系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规划、协调、指导汉语国际推广有关工作;开展与国外和港澳台的教育合作和交流。
         (十三)落实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拟订全市语言文字工作规划;负责全市普通话推广工作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问题的职责分工。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市教育局等部门拟订。高校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办公室
    人事教育科
    计财科
    督导室
    基础教育科
    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
    体卫艺科
    师资培训科
    监察室
    民办教育科
    联系电话:0391-2992800
    办公地址:焦作市丰收路2369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
    夏季 8:00-12:00,15:00-18:00
    冬季 8:00-12:00,14:30-17:30
    杨建路同志(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市教育局全面工作。
    白战海同志(二级调研员):分管人事科、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离退休干部工作科,负责教育乡村振兴工作。
    井元锋同志(党组成员、副局长、三级调研员):分管办公室、计划财务科、党的建设工作办公室(机关党委)、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监管科(民办教育工作)、安全管理科、中共焦作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秘书科、市学生资助与教育装备发展中心,负责协调十一中迁建工作。
    杨晓军同志(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负责人、二级调研员):负责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工作。
    田洪湖同志(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基础教育科、教师教育科、市电化教育研究中心(教育电视台)、市教育局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负责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
    张新有同志(四级调研员):分管体育卫生艺术教育科、高等教育及普通高中和职业教育科(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市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院、市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教学研究中心。
    张强同志(市教育考试中心主任):主持市教育考试中心全面工作。
    王全坤同志(四级调研员):协助井元锋同志分管办公室、安全管理科、中共焦作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秘书科,负责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建设项目办、龙源湖小区建设指挥部工作。
    秦喜才同志(四级调研员):协助张强同志做好市教育考试中心工作。
    苗春平同志(四级调研员):协助井元锋同志负责十一中迁建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城市创建工作。
    郭士俊同志(四级调研员):协助张新有同志分管职业教育工作、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教学研究中心。
    郭平同志(四级调研员):协助田洪湖同志分管电化教育研究中心(教育电视台)。
    陈丹同志(四级调研员):协助井元锋同志分管党的建设工作办公室(机关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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