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
《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焦作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方案的通知》
( 焦政〔2024〕11号)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4-09-06 09:36 信息来源:焦作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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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起草背景

  2023年11月30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印发<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23〕24号)。2024年3月23日,省政府印发《关于印发<河南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的通知》(豫政〔2024〕12号),要求各地市结合本地实际,组织编制实施方案。为落实国家、省关于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市生态环境局会同相关部门研究起草了《焦作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方案》。

  二、工作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家、省、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深入打好“八大攻坚战”,全面完成“十四五”大气环境质量和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以空气持续改善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三、主要内容

  为全面推动焦作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方案》从深入打好PM2.5、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臭氧、一氧化碳污染防治,无组织排放整治,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等8个方面,细化了40项具体工作措施。重点开展以下工作:一是严管严控“两高”项目,建设项目要按照区域污染物削减要求,实施倍量替代;技术改造、改建项目原则上不新增现有污染因子排放量。二是加快过剩产能淘汰,2024年年底前,推动城市规划区内烧结砖企业有序退出;2025年年底前,推动6000万标砖/年以下烧结砖及烧结空心砌块生产线有序退出。三是强化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2025年9月底前,全市水泥企业有组织、无组织排放、车辆运输、监测监控等方面全面达到超低排放水平。四是深化扬尘污染综合治理,2024年、2025年,各县(市、区)实现扬尘污染防控标准化示范工地创建数量达到辖区在建工程的20%、30%;2025年,城市建成区主次干道机械化清扫率达到90%以上,县城达到70%左右。五是加快推动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供暖区域热源替代;加快实施“气化乡村”工程,2025年全市平原地区城乡燃气管网到村覆盖率达到100%。六是优化调整货物运输结构,2024年年底前,火电、煤炭等行业大宗货物清洁运输比例力争达到80%。七是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2025年年底前,除应急车辆外,全市公交车、巡游出租车和城市建成区的载货汽车(含渣土运输车、物流车)、邮政用车、市政环卫车、网约出租车基本实现新能源化。八是开展环境绩效等级提升行动,2025年,全市涉气企业新增绩效A级、B级以及绩效引领性企业数量力争达到53家以上。

  


202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