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负责的河南省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1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省环委会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专班审核同意。按照《关于规范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的通知》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有偏差。一些地方和部门对绿色转型高质量发展理解不深刻,对资源环境约束认识不清醒,存在“小进即满”思想,改善环境质量的责任感紧迫感不强。一些干部对环境空气质量在全国排名靠后的现实视若无睹,强调客观因素多,缺乏坚定扭转被动局面的意识和作为。有的干部作风不严不实,工作落实打折扣;有的理解政策有偏差,出现执行政策变形走样和生态环境领域形式主义问题。
二、整改措施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国家、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将生态环境保护放在更加突出、更加重要的位置,进一步增强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2.将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纳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各级领导干部切实把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终身必修政治课,不断提升政治判断力、领悟力、执行力,确保始终保持正确政治方向。
3.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业务必须管环保、管生产经营必须管环保”的总体要求,切实发挥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牵头抓总作用,强化考核问效,层层传导压力,不断压紧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部门监管责任。
4.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干部作风不严不实、工作落实打折扣、执行政策变形走样、形式主义等问题严肃追责问责,确保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上级的各项决策部署在焦作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三、整改完成情况
(一)市委十二届六次全会就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进行重点安排部署,切实提高全市上下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坚持第一时间通过市委常委会、专题会和市政府党组会、常务会组织集中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新精神、新要求、新部署,认真研究全市生态环境保护重要工作和重点问题。2024年以来,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20次,市环委会召开重点工作推进会7次。
(三)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市委组建8个巡察组开展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机动式”巡察,推动问题立行立改、边巡边改、全面整改。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在全市党政领导班子和干部考核中的权重,将生态环境保护主要指标和重点任务纳入“1+10+N”过程监管考核体系,推动各项攻坚任务落实。
(四)出台了《焦作市生态环境保护约谈办法(试行)》《焦作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试行)》,进一步细化规范了约谈、整改、问责、公开等事项,建立了信息通报、定期会商、联合抽查、重大隐患督办、问题线索移交、案件查办等6项机制,确保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协调联动、整体发力。联合市纪委监委成立了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专项监督工作专班;同市委组织部加强环保考核结果运用;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日常督查重点,多途径共同推动突出环境问题整改落实。
如果对该任务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5月21日至2025年6月4日,共10个工作日),向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反映。
联 系 人:王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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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