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二十八批)
发布日期:2023-12-30 09:43
信息来源:焦作市生态环境局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
第 二十八 批 2023年12月30日 |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问题
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
属实
|
办结 目标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
办结
|
责任人
被处理情况
|
1 |
D3HA202312190045
|
焦作市沁阳市西向镇逍遥村,沁阳市鼎鸿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散发刺鼻性气味。
|
焦作市沁阳市
|
大气 |
举报内容共涉及1个问题。经调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该企业排放的氯化氢气体有一定的刺鼻性气味。排放氯化氢气体的主要排放口包括:一期反应车间反应废气排放口,排放因子为氯化氢、颗粒物,配套建设二级水喷淋+二级碱液喷淋吸收装置;二期反应车间反应废气和一期、二期干燥废气排放口,排放因子为氯化氢、颗粒物,配套建设有二级水喷淋+二级碱液喷淋吸收装置。该企业距离西向镇逍遥村约1000米,卫生防护距离内没有环境敏感点。
2023年12月18日,焦作市生态环境局沁阳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分别在白天和夜间对该公司各废气排放口和厂界无组织氯化氢排放浓度进行检测,均达标排放。
|
部分属实 |
一是加强污染源监督管理,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
二是加强信息公开,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信息公开要求。三是严格监督企业落实主体治污责任,执行排污许可证要求。
|
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3年12月24日办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整改情况
加强日常监管力度,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合法合规生产经营,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
二、处理情况
无。
|
已办结 |
无 |
2 |
X3HA202312190144
|
焦作市修武县副县长张某某对多家民营砖厂进行打压,而方正矸砖厂却被保护。
|
焦作市修武县
|
其他污染 |
举报内容共涉及1个问题,经调查,多家民营砖厂停产属实,“打压民营砖厂”“保护方正矸砖厂”不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张某某,修武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经查,修武县共有12家砖厂,均为民营砖厂,目前因多种原因均处于停产状态,具体情况如下:
3家企业(修武县西村乡西村砖厂、修武现代建材有限公司、焦作市中铝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因自身生产经营原因,分别于2022年9月、2022年8月、2012年10月自主停产至今。
8家企业(修武县昌大建材有限公司、修武县长鑫建材有限公司、修武县惠丰建材有限公司、修武县宏运环保建材有限公司、修武县宏晟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修武县阳光节能环保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修武县祥运环保有限公司、修武县天宇建材有限公司)因烟气治理设施故障、窑体出现故障、生产设备维修等原因,于2023年10月7日至10月10日停产维修,同时因秋冬季错峰调控临近,加上市场原因未再恢复生产。
1家企业(修武县方正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因秋冬季错峰调控,于2023年11月13日实施停产至今。
综上,修武县12家砖厂停产各有原因,包括修武县方正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在内,均处于停产状态,不存在“修武县副县长张某某对多家民营砖厂进行打压,而方正矸砖厂却被保护”问题。
|
部分属实 |
一是推进依法治污、科学治污、精准治污,坚决杜绝“一刀切”。
二是加强政策宣传力度,提高企业环保意识,争取企业对污染防治攻坚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
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3年12月23日办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整改情况
加强错峰生产、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等污染防治攻坚有关政策的宣传培训、帮扶指导力度,争取企业的理解和支持。
二、处理情况
无。
|
已办结 |
无 |
3 |
D3HA202312190017
|
焦作市博爱县工业园区,焦作广瑞净水材料有限公司,废水直排到门口的废沟,实际生产与环评不符。
|
焦作市博爱县
|
水 |
举报内容共涉及2个问题。经调查1个部分属实、1个不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一、关于“废水直排到门口的废沟”问题部分属实。有水排入厂外的大沙河属实,废水直排不属实。
该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均循环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
2023年12月20日,经现场检查核实,由于近期天气大幅降温,企业为防止自来水管冻裂,水管阀门未关闭,导致自来水经企业雨水管道外排至厂外大沙河。不存在企业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外排情况。
二、关于“实际生产与环评不符”问题不属实。
该企业《年产5万吨高效复合净水剂一期项目》《年产1万吨净水材料技改项目》《3万吨/年蒸汽项目二次利用项目》等3个项目,均于2008年至2020年取得环评批复和验收。2023年11月该企业编制了《高效复合净水剂一期5万t/a 建设项目变动环境影响分析(验收后)报告》,利用聚合氯化铝生产线中间产品氯化铝液体生产结晶氯化铝固体,属于豁免类,已通过专家评估。该企业生产设施与环评文件一致,不存在“实际生产与环评不符”问题。
|
部分属实 |
一是加强企业监管,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
二是加强信息公开,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信息公开要求。三是严格监督企业落实主体治污责任,执行排污许可证要求。
|
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3年12月24日办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整改情况
针对自来水直排到门口的废沟问题,2023年12月20日,焦作市生态环境局博爱分局已对该企业下达《整改通知书》。该企业立行立改,已按照要求整改到位。
二、处理情况
无。
|
已办结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