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 ||||||||||
第 三十一 批 2023年12月31日 | ||||||||||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问题 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 属实 |
办结 目标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 办结 |
责任人 被处理情况 |
1 | D3HA202312220040 | 焦作市博爱县人民路工业园区,焦作广瑞净水材料有限公司,氯化氢气体不经过环保设备处理直排,废水不经过处理直排,废渣里含有盐酸乱倒,一年废渣产量约3万吨,倾倒的数量很大。 | 焦作市博爱县 | 大气 | 举报内容共涉及3个问题。经调查2个部分属实、1个不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一、关于“氯化氢气体不经过环保设备处理直排”问题 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该企业未完全按照环评要求运行环保设施属实,氯化氢气体不经过环保设备处理直排不属实。该企业主要产品为复合聚合铁盐、聚合氯化铝、结晶氯化铝。聚合氯化铝(PAC)生产排放氯化氢气体,环评要求PAC聚合反应釜应配套“三级酸雾吸收塔”,现场检查时“三级酸雾吸收塔”正在运行。环评要求滚筒干燥机配套的环保设施为“两级多层水喷淋+一级多层碱液喷淋吸收装置”,设施与环评一致,多层碱液喷淋吸收装置采用清水一次性喷淋后补充到生产系统,现场发现企业存在未使用碱液吸收问题。 该企业涉氯化氢气体排放口共3个,其中:1个排放口经焦作市生态环境局博爱分局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氯化氢气体达标排放;另外2个排放口对应的生产设施目前处于停产状态,暂不具备检测条件,待恢复生产后再行检测。 二、关于“废水不经过处理直排”问题 经查,该问题不属实。该企业产生用水全部回用,不外排。 三、关于“废渣里含有盐酸乱倒,一年废渣产量约3万吨,倾倒的数量很大”问题 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生产过程产生废渣属实,“废渣里含有盐酸乱倒,一年废渣产量约3万吨,倾倒的数量很大”不属实。 复合聚合铁盐(PISC)生产过程中不产生固体废物。聚合氯化铝(PAC)、结晶氯化铝生产废渣来源于铝钒土和铝酸钙粉与盐酸浸取、板框压滤后产生的废渣,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经核算,废渣理论产生量与实际产生量相符。该企业与焦作市一家烧结砖厂签订有《粘土渣供货协议》,废渣用作烧结砖生产原料。废渣处置记录台账、清运明细单、货物接收回执单等均有明细记录,流传清晰,不存在乱倒问题。 |
部分属实 | 一是加强企业污染防治设施的监督管理,督促企业履行治污主体责任,严格遵守环境影响评价和排污许可证要求,保证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二是严格执法,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三是强化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
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3年12月27日阶段性办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整改情况 (一)2024年1月15日前,完成另外2个氯化氢气体排放口检测工作。 (二)根据检测结果,确定企业是否构成违法,若存在违法行为,依法依规进行调查处理。 (三)针对多层碱液喷淋吸收装置使用清水作为喷淋液,未使用碱液喷淋吸收问题,已监督企业整改到位。 二、处理情况 无。 |
阶段性办结 | 无 |
2 | X3HA202312220136 | 1.焦作市山阳区影视路黎明脚步公园向东有几个大货车停车场多年内部不整修,厂内未硬化,扬尘严重;2.市政府为了南水北调河从市政府后边过,花费几十亿从城区新开一条河,给财政造成了巨大的经济负担,请求核查并追究责任;3.山阳区岗山路冯河桥、庙河桥多年来有人在桥头倒垃圾,无人管,污染严重;4.焦作市政府多年来不作为,作表面文章,搞形式主义,只管经济,不算环境帐;5.希望焦作沿太行山的村庄用上南水北调的丹江水。 | 焦作市山阳区 | 大气 | 举报内容共涉及4个问题,1个诉求。经调查4个问题中1个属实、1个部分属实、2个不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一、关于“影视路黎明脚步公园向东有几个大货车停车场多年内部不整修,厂内未硬化,扬尘严重”问题 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该处共有3处停车场,其中:1处山阳区牛庄村曹某某承租设立,大部分地面已硬化,长期锁闭未使用;1处由山阳区冯河村张某甲承租设立,地面已全部硬化;1处由山阳区冯河村张某乙承租设立,部分地面未硬化,用于停放货车,车辆出入确实存在扬尘问题。 二、关于“市政府为了南水北调河从市政府后边过,花费几十亿从城区新开一条河,给财政造成了巨大的经济负担,请求核查并追究责任”问题 经调查,该问题不属实。举报所称的“城区新开一条河”,是指南水北调总干渠焦作城区段。南水北调总干渠线路是按照水利部长江委的统一安排,由河南省水利厅、河南省南水北调办委托河南省水利勘测设计院,本着科学、经济、最优的原则,在充分听取专家意见的基础上,选定的途经焦作市城区段线路方案。南水北调的建成投入使用,极大缓解了工程沿线水资源紧张的局面,发挥了良好的社会、经济和生态效益。 三、关于“山阳区岗山路冯河桥、庙河桥多年来有人在桥头倒垃圾,无人管,污染严重”问题 经查,该问题属实。两处桥梁位于主干道,确实存在向桥头抛投生活垃圾问题。 四、关于“焦作市政府多年来不作为,作表面文章,搞形式主义,只管经济,不算环境账”问题 经调查,该问题不属实。焦作市委、市政府长期以来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绿色低碳转型战略,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目标导向、前瞻谋划,绿色低碳转型工作取得明显成效。2022年,焦作市在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绩效评价位居全国第3,获“优秀”格次;“绿色低碳转型战略”入选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推动落实“十大战略”成效明显省辖市名单,受到省委通报表扬;焦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成功入选全省碳达峰试点园区创建名单。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取得显著成效。与“十二五”末相比,2022年全市PM10、PM2.5浓度分别下降43.3%、43.7%,优良天数增加28.3%,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下降76.3%;全市国省控地表水断面优良水体比例提升33%,劣五类水体全部消除,4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连续多年稳定达标;土壤质量总体良好。 五、关于群众提出“希望焦作沿太行山的村庄用上南水北调的丹江水”的诉求 目前,焦作水务公司正在编报《焦作市城乡一体化供水设施建设及管网漏损项目》,该工程项目完工后,影视大道沿线以北浅山区的部分村庄可用上南水北调丹江水。 |
部分属实 | 一是对停车场未硬化地面进行整治,规范车辆停放区域;加大场内清扫保洁力度,确保不出现带泥上路、扬尘情况。 二是对冯河桥、庙河桥桥头垃圾进行清理,并加装围挡;加大巡查频次,及时制止乱倒垃圾行为。 三是 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强化信息公开,使群众了解全市社会、经济、生态环境建设取得的成果。 |
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3年12月27日办结,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一、整改情况 (一)关于“黎明脚步公园向东的停车场扬尘”问题 一是对未完全硬化的停车场进行整治,引导大货车停放在附近已硬化的停车场内,完成硬化后,方可对外开放停放车辆;二是对3处停车场出入大门周边环境卫生进行清扫保洁。 (二)关于“山阳区岗山路冯河桥、庙河桥桥头存在垃圾”问题 一是对冯河桥、庙河桥桥底垃圾进行了清理;二是加装围挡,并设立禁倒垃圾警示标识,2023年12月27日完成安装。三是从2023年12月25日开始,安排专人分早、中、晚三个时间段,常态化对相关区域进行巡逻,加强日常监管。 二、处理情况 无。 |
已办结 | 无 |
3 | X3HA202312220112 | 焦作市孟州市大定街道办事处东韩村李某纠集同伙,动用机械挖掘十几米深坑,将挖出的土卖出牟利,在坑里填上建筑废料和各种垃圾,表面覆盖杂土掩人耳目。 | 焦作市孟州市 | 土壤 | 举报内容共涉及2个问题。经调查,1个不属实,1个部分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一、关于“孟州市大定街道办事处东韩村李某纠集同伙,动用机械挖掘十几米深坑,将挖出的土卖出牟利”问题 经调查,该问题不属实。 该地块原为孟州市大定街道办事处东韩村,由于1989年按照东韩村村庄统一规划相关要求,该自然村30余户群众面临集体搬迁和重新安置宅基地等问题,当时因新规划的部分宅基地位置地势低洼,涉及的10余户村民自行从原宅基地取土铺垫新安置的宅基地,取土面长约20米、宽约15米、深约3米,取土量约1000m³。经走访了解,该村村民以李姓居多,举报反映的“李某”,因年代久远,已无法查证,但不存在有人“纠集同伙从中牟利”的行为。 二、关于“在坑里填上建筑废料和各种垃圾,表面覆盖杂土掩人耳目”问题 经调查,该问题部分属实。“坑里填有建筑废料和各种垃圾”属实,“表面覆盖杂土掩人耳目”不属实。 村民自行取土形成深坑后,周边村民在此处倾倒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2023年8月东韩村实施了《2023年孟州市大定办事处东韩村土地改良项目》,将该宗地重新规划,申报乡村振兴项目进行果树种植。2023年9月8日,东韩村完成该宗地垃圾清运,10月23日完成土地平整,现已达到复耕种植标准。 |
部分属实 | 孟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督促孟州市大定街道办事处东韩村尽快按照规划设计,复耕种植到位前不得开工生产。 | 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3年12月26日阶段性办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整改情况 (一)孟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加强对东韩村监督指导,要求东韩村尽快完成该宗地的复耕种植。在监督指导过程中,如发现违法问题,及时查处。 (二)东韩村召开村民会议,加强信息公开,提升群众知情权,及时消除误解。 二、处理情况 无。 |
阶段性办结 | 无 |
4 | D3HA202312220060 | 焦作市修武县西村乡西岭后村居民杨先生,承包了一座荒山,没有任何手续,私采乱挖,开采了10年的时间,偷挖石料几百万吨,卖给坚固水泥厂,破坏生态环境。 | 焦作市修武县 | 生态 | 举报内容共涉及3个问题。经调查1个属实、2个不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一、关于“焦作市修武县西村乡西岭后村居民杨先生,承包了一座荒山”问题 经查,该问题属实。自2005年起,西村乡西岭后村先后与该村杨姓村民2人签订荒山承包合同,承包同一座荒山,位于西岭后村与东交口村交界处,面积70亩。2005年11月15日,西岭后村民杨某成与村委会协商,签订了《采石场占地使用合同》,约定用于石料开采,合同履约时间为2006年1月1日起,合同约定期限为10年,因杨某成未办成采矿许可证,未进行石料开采。2016年1月1日合同到期后,杨某成未续签合同。2019年12月26日,村民杨某明承包了该处荒山,承包用途为农林种植、荒山绿化、特色养殖、休闲生态园建设等,合同履约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起,承包期限45年,杨某明承包后未对该处荒山开发使用。2023年4月,该处荒山作为沿太行高速项目部,办理了临时用地手续。 二、关于“没有任何手续,私采乱挖,开采了10年的时间,破坏生态环境”问题 经查,该问题不属实。2009年3月,西村乡当阳峪村民王某艳在西岭后村民杨某成承包的荒山内开办了红升石料厂,并办理了采矿许可证,开采矿种为建筑石料用灰岩,主要销往焦作市区的商砼搅拌站。2015年3月,采矿许可证到期后石料厂关闭。该石料厂开采时间为6年,属于持证采石,不属于私采乱挖。该石料厂关闭后,未发生过私采乱挖行为,不存在破坏生态环境问题。 三、关于“偷挖石料几百万吨,卖给坚固水泥厂”问题 经查,该问题不属实。红升石料厂属于持证采石,不属于偷挖石料。为进一步查清问题,通过查阅坚固水泥厂的进料单据和相关资料,坚固水泥厂自2009年至今,从未在西岭后红升石料厂购买过石料。因此,不存在“偷挖石料几百万吨,卖给坚固水泥厂”问题。 |
部分属实 | 加大宣传强度,加强监管力度,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坚决杜绝私采乱挖行为发生。 | 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3年12月25日办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整改情况 该问题已办结。西村乡人民政府将加大对该处荒山的管理力度,安排乡村两级网格员加强巡查,严厉整治私采乱挖行为。 二、处理情况 无。 |
已办结 | 无 |
5 | D3HA202312220047 | 焦作市武陟县木栾街道小岩村最西头废旧板厂院内,焦作鑫盛机械加工有限公司,无环保手续,噪声大,无危废协议。 | 焦作市武陟县 | 其他污染 | 举报内容共涉及2个问题。经调查1个属实、1个不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一、关于“焦作鑫盛机械加工有限公司无环保手续”问题 经查,该问题属实。 该公司2021年12月建厂,主要生产设备为2台小型数控机床,对机械零部件进行磨切抛光,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规定,属豁免类项目,无需办理环评审批手续。 二、关于“噪声大,无危废协议”问题 经查,该问题不属实。 2023年12月23日,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在生产,主要对机械部件进行磨切、钻孔等,现场噪声较小。2023年12月25日,木栾办事处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该公司厂界噪声进行了检测,结果显示噪声达标。 该公司生产工艺不需要使用切削液等辅助材料进行降温处理,现场也未发现废机油、切削液等危险废物,不产生危险废物,不需要签订危废协议。但现场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存在厂区环境卫生较差问题。 |
部分属实 | 企业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生产经营行为,确保各项要求落实到位。 | 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3年12月25日办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整改情况 一是针对厂区环境卫生差问题,要求企业立即进行整改,目前,已整改到位。二是加强巡查监管,确保企业规范生产。 二、处理情况 无。 |
已办结 | 无 |
6 | X3HA202312220055 | 焦作市沁阳市太行大道(文化路至河内路)噪声扰民,限速50不合理,建议限速40。 | 焦作市沁阳市 | 噪音 | 举报内容涉及1个问题。经调查,道路交通存在噪声属实、“限速不合理”不属实,整体上,该问题部分属实。 道路交通确实会产生一定噪声。2023年12月26日,沁阳市环境监测中心对太行大道两个点位道路交通噪声进行监测,监测结果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 沁阳市太行大道属于一级公路,设计时速为80Km/h。目前,限制速度50Km/h,符合道路交通实际。一是有利于车辆快速通行,满足广大市民快速通行的需要,有效预防交通事故。二是减少高峰期车辆拥堵,减少车辆怠速行驶尾气排放造成的污染。 |
部分属实 | 该路段大货车、农用载货汽车、三轮车、拖拉机等车辆禁行,对闯禁行驶入的车辆,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法处罚。 | 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3年12月26日办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整改情况 (一)公安交管部门在进入该路段的两端及途径主要路口设置了大货车、农用载货汽车、三轮车、拖拉机等车辆禁行标志。同时,还设置了高污染排放车辆禁止驶入标志。对闯禁行驶入的车辆,将依法处罚。 (二)加大一早一晚巡逻管控力度,一旦发现高污染、高噪声车辆闯禁行驶入该路段或飙车炸街违法行为,严格依法予以处罚。 二、处理情况 无。 |
已办结 | 无 |
7 | D3HA202312220049 | 焦作市武陟县谢旗营镇亢杨村南侧,亢姓村民占用耕地后建厂售卖水泥,来往运输车辆装卸时扬尘大,希望尽快恢复耕地。 | 焦作市武陟县 | 生态 | 举报内容共涉及2个问题。经调查1个属实、1个部分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一、关于“亢姓村民占用耕地后建厂售卖水泥”问题 经调查,该问题部分属实。“售卖水泥”属实,“占用耕地建厂”不属实。 该销售部为亢杨村村民亢某某2012年搭建临时棚,售卖水泥。经武陟县自然资源局现场勘查,该销售部占地面积0.94亩,占地符合谢旗营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2019年第三次国土调查时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不存在“占用耕地”问题。 二、关于“来往运输车辆装卸时扬尘大”问题 经调查,该问题属实。 该销售部在水泥运输与装卸时,确有一定扬尘产生。 |
部分属实 | 一是规范堆放水泥,并覆盖到位,确保干净整洁。 二是对销售部及周边地面进行全面清扫,做好保洁工作,防止扬尘产生。 |
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3年12月25日办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整改情况 要求促该售卖点立即整改:规范堆放并覆盖好水泥,全面清扫销售部及周边地面,做好保洁工作。目前均已整改到位。 二、处理情况 无。 |
已办结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