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服务保障市级林长履职尽责,提升巡林工作质效,7月31日,我市召开市级林长巡林工作调度会,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人民检察院等15家市级林长协助单位分管领导及科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通报了我市上半年林长巡林情况;印发了各县(市、区)资源清单、问题清单及重点工作等相关材料;15家协助单位就上半年协助市级林长巡林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交流发言;市林长办主任、市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王立业从“四个有利于、四个明白、四个落实”等方面,对下半年市级林长巡林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部署。
会议指出,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林长制工作的重要性。全面推行林长制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生态文明领域重大改革举措,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制度安排,有利于增强各级林长的生态保护意识,有利于压实各级党政领导的工作责任,有利于发挥部门联动优势,有利于统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各协助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会议强调,要强化思想认识,正确看待巡林工作的必要性。巡林工作是落实林长制和保护森林资源安全的重要举措,是各级林长履职尽责的重要方式,对于加快和强化森林生态修复、森林资源保护和森林安全具有重要作用。要明白林长制以解决问题为导向,明白巡林是发现问题的重要方式,明白巡林的主要内容与职责,明白“三单一函”制度规定,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正确看待巡林工作的必要性,压实责任,提升巡林工作质效,筑牢绿色生态屏障。
会议要求,要增强工作主动,充分发挥部门协作的高效性。为持续发挥好协同配合作用,各协助单位要落实好部门协作制度,落实好市级林长巡林的提醒职责,落实好市级林长巡林交办问题整改的督促指导,落实好上级林长制相关工作任务要求,保持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增强工作主动,靠前服务,共同携手推进“林长制”向“林长治”转变,以高质量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