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档案馆 焦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关于征集抗日战争、抗美援朝等红色档案史料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5-22 16:35 信息来源:焦作市档案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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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是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出国作战75周年。为大力弘扬爱国主义精神,更好抢救和保护红色档案资源,焦作市档案馆联合焦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反映我市抗日战争、抗美援朝等历史时期的红色档案史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1. 中国共产党领导焦作抗日斗争、开辟敌后根据地的相关史料;

  2. 焦作抗战时期军事发展的阶段性档案史料;

  3. 抗战时期社会各领域(政治、经济、科技、教育等)的文献记录;

  4. 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海外华侨等社会力量参与抗战的史料;

  5. 国共合作及国民党爱国将领抗战的相关资料;

  6. 世界反法西斯同盟及国际友人援华抗战的见证材料;

  7. 日军对焦作侵略暴行的证据史料;

  8. 抗战胜利后战犯审判的档案记录;

  9. 志愿军抗美援朝作战及朝鲜战后重建的历程资料;

  10. 纪念抗日战争、抗美援朝的文学手稿、艺术作品;

  11. 其他与焦作历史相关的红色档案资料。

  二、征集类型

  1. 文字类:手稿、日记、回忆录、信件、文件、电报、宣传品、报刊图书等;

  2. 实物类:勋章、证书、战斗装备、缴获物资、工作证件等;

  3. 影音类:历史照片、录音录像、口述史料等;

  4. 其他类:具有保存价值的相关档案。

  三、征集方式

  1. 捐赠:鼓励个人或单位自愿捐赠非国有珍贵档案,市档案馆颁发收藏证书;

  2. 寄存:对不便捐赠的档案,市档案馆可提供寄存服务;

  3. 复制:经权利人同意,采用扫描、仿真等方式复制,费用由市档案馆承担。

  四、征集要求

  1. 档案资料须权属清晰、来源合法,确保真实性,无第三方权利纠纷;

  2. 优先征集原件,照片需为原始记录(附拍摄时间、地点、人物等说明);

  3. 音视频需画质清晰、主题明确,并附文字说明;

  4. 实物需注明形成时间、材质及所有者信息;

  5. 文学艺术作品需为原件,并附创作背景说明。

  五、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长期有效。

  六、注意事项

  1. 捐赠为无偿行为,市档案馆颁发收藏证书;

  2. 暂不愿捐赠者可协商采用复制方式征集;

  3. 捐赠档案归国家所有,捐赠者享有优先利用权及内容限制开放建议权。

  联 系 人:市档案馆接收征集科 皇甫福星

  联系电话:0391-3569226

  联系地址:焦作市解放区人民路889号市政大厦西配楼B110房间(来信请注明“档案资料征集”)

  联 系 人: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双拥办 郭小忠

  联系电话:0391-2170136

  联系地址:焦作市解放区人民路819号退役军人事务局306房间(来信请注明“档案资料征集”)




焦作市档案馆  焦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5年4月30日